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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、1997年度,被河北省旅游局、河北省人事厅评为河北省旅游行业十佳旅游景区,并颁发铜牌。
2、1998年度,被河北省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评为三星级窗口单位,并颁发铜牌。
3、2002年度,被涉县县委、县政府评为“优秀领导集体”,并颁发奖牌。
4、2002年度,被涉县县委、县政府评为“四大硬仗”先进单位,并颁发奖牌。
5、2002年度,被涉县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评为“优质服务杯”竞赛活动先进单位,并颁发奖杯。
6、2003年2月26日,县委、县政府下发了《关于对2002年度“四个硬仗”十大标兵、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进行表彰奖励的决定》,文物旅游局被评为“旅游开发硬仗先进单位”。
7、2003年7月,被省旅游局评为“旅游投资贡献奖”先进单位,并颁发奖杯。
8、2003年度,被共青团涉县委员会评为“青年文明号”。
9、2004年7月,一二九师司令部旧址爱国主义教育基地被中宣部、民政部、人事部、文化部联合评为全国34处爱国主义教育示范基地之一,并授予“全国先进爱国主义教育示范基地”铜牌。
10、2004年8月5日,文物旅游局被县纪检委评为“优化发展环境”演讲优秀组织奖。
11、2004年12月27日,娲皇宫被全国旅游景区质量等级评定委员会认定为AAAA国家级旅游景区,正式颁发了《国家级旅游景区证书》(AAAA)和4A铜牌。
12、2004年12月,文物旅游局被市旅游局评为“旅游统计先进单位”。
13、2005年3月,文物旅游局被县委、政府评为“综合治理先进单位”。
14、2005年3月,文物旅游局被县委、政府评为“二星级平安单位”。(奖牌)
15、2005年4月,文物旅游局被省委宣传部、民政厅、人事厅、文化厅联合评为“河北省爱国主义教育基地工作先进单位”。
16、2005年4月,文物旅游局被县爱委会评为“爱国卫生先进单位”。
17、2005年4月,文物旅游局被省旅游局、人事厅、财贸金融轻纺工会联合评为“河北省旅游系统先进集体”。
18、2005年5月,文物旅游局被县政协评为“政协提案办理先进单位”。(奖牌)
19、2005年7月,娲皇宫景区被河北省文明办、河北省建设厅、河北省旅游局联合评为“河北省创建文明风景旅游区工作先进单位”。
20、2005年10月,文游局被县委、县政府评为“中国.邯郸.涉县第三届女娲文化节贡献突出单位”。(奖牌)
21、2005年11月,文物旅游局被市旅游局评为全市导游比赛“优秀组织奖”。(证书)
22、2005年12月,一二九师司令部旧址景区被河北省旅游区(点)质量等级评定委员会正式评定为国家AAA级旅游景区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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